雷鹏住在京城通化坊的富人区,周围全是达官显贵的豪宅。
马六找来时,雷校尉正坐在院中高台上,美美地喝着鱼妖汤。
丈高的灶台上头架着一口大铁锅,身高两米的壮汉躺进去都绰绰有余,那双筷子足有一米长,勺子有脸盆那么大,喝得雷鹏热气蒸腾,面红耳赤。
修为越强,食量越大,需要摄入的能量也越多。
似雷鹏这样的猛人,日食一牛只是开胃菜,他得日食一牛妖才行。
不过,大家都有公务要忙,没那么多时间四处抓妖杀妖。
去外地找扒手,也不是每次都能抓到作恶的妖魔,偶尔炖一头妖物吃,雷鹏也是稀罕得紧。
马六穿越之初,曾问过一个没脑子的问题。
雷校尉你实力这么高,怎么会想到做这扒皮校尉,甘当朝廷鹰犬?
出去逍遥自在,不受约束,难道不好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