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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清夏,季清夏。(1 / 6)

楼下的季清夏还在抄书。

她记忆力极强,若说背书,大概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背出一本,可抄书……

别说是用毛笔,就算是现代常用的钢笔,季清夏也许久没一次性写过这么多字了。

她身上没有银钱,自然没法吃午饭,就这么基本不间断的抄了一整天,强忍着手腕的酸痛,也只抄了小半卷春秋。

虽然这个速度在整个书肆中已然算得上是极快的,但这小半卷书,只换了不到一两银钱。

崇文阁抄书的价格都是按字数定好的,每一百字可得五十文钱。

赚钱难啊。

她不知道的是,这个世界会读书写字已然是普通人家不敢想的事,普通农户一年收入不过七八两银钱,她能靠抄书一天赚得一两,已经是让常人眼红的本事了。

与周老板约定了明日还来抄书,季清夏起身准备去草市找季铁花。

这会儿已经过了申时,不知道季铁花是不是还在草市上。

揉着酸痛的手腕出了门,谁知还没走到草市,身边突然多了不少人朝码头赶去,季清夏留意了一下,听到了他们隐约传出的对话。

“听说了吗?码头竟然有个男人在搬货。”

“真的?搬货这活哪是男人能干的?!”

“就是说啊,所以你没看这么多人都跑去围观了吗?据说那男人还是个瘸子。”

“那肯定是吃不起饭了吧……不然别说是干活了,就是混在这么多女人中间,也算坏了名声了,以后可怎么嫁人哟……”

“说是已经成亲了呢,就在程老板那个码头,咱们快去,一会儿说不准就被欺负走了,以后再也不来,就没有热闹可看了。”

已经成亲的瘸子……

季清夏心里突然生出一个荒谬的猜想。

陈笙昨日回家的时候没采到任何野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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